今天大概是精神不濟吧!
幸好CARL回來了,替我上了班,讓我早早休息去(啊你現在在做啥?)
ㄜ 不是啦!這個我一定要說。

初四那天,跟著老朋友們一到去新社古堡玩,
原本是要去薰衣草森林的,可是太遠了。
就近選擇了新社古堡,進去之後才知道要收門票250元,
想想既然都千里迢迢來到這,花了錢才像有出來玩吧。
所以每人250大洋從口袋掏出來給這無良的商人,
人客啊!你知道要親眼看看這車陣,就會知道這個商人有多無良了!
250大洋,乖乖的交了出來,售票的阿桑卻沒有告訴我一項重要的訊息:門票可以抵餐費!
吼唷~回到家後,聽見徐媽告訴我這晴天霹靂的大惡耗,我真是哭慘了!
我的250大洋啊~

最近因為做了新的菜單,一直沒把它列印出來,
又加上每天都在上班,只好趁這個時候趕緊搞定他。
結果東別的生活工場對面那家影印店,真 的 很 機 車!
呼~一張彩色列印20元,明明是他電腦出問題,多了一堆亂碼,
還多印一張莫名奇妙的白紙,只有一行黑字,
重點:他還敢跟我算錢!
若非我跑了3家店都沒有我的字體,我也不會去那家店。
氣死我了啦!可惡可惡可惡!
我還很疑惑兼求情的眼神詢問著店員:這張,也算我的嗎?
他居然敢點頭!媽的!真是無奸不成商啊!
都胡謅了一個理由請你放我一馬,你妳你妳你....哼!

晚上把衣服拿去家裡附近的一家洗衣店,洗+烘+折=70元,
比東別貴,而且沒有我之前去的那家好。
我9點把衣服拿去給他,他說沒辦法洗,10點半關門,
你敢說一定來不及嗎?半推半就還是他朋友說情才接我這筆生意,
哇勒?現在的生意人是怎樣?
好,10點半,我準時到了,還在烘衣服,他就直接拿出來,
跟我說這次沒辦法幫我折了,我想想也就算了,畢竟人家要休息了,
心裡想,這樣你還敢收我70元嗎?
對!這個奸商只有0.01秒的猶豫,還是收了我70元。

總而言之,一整個怒!
嘖嘖~真是無奸不成商啊!
難怪古人將職業中的排行是:士農工商,將它居末。
哼!
不過話說回來,他們還真是讓我上了一課,往後有朝一日當我成為了叱吒風雲的商人,
這些前輩的教訓我會謹記在心!
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啊!鳥為食亡人為財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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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nelycat5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