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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常不懂自己的感覺,喜歡?欣賞?愛?熱情總是來去匆匆。
我捉不住那瞬間。所以,也留不住身邊的人。
到底,是誰?
看著一位資深前輩的網誌,就是我連結處的﹝女主人的沙龍﹞,
她叫草莓,是一 位很特別的女性。
今天又去晃晃,看見某ㄧ段文字,撼動我的心。
原來,會讓ㄧ個已經習慣孤單的都會女子,明白這就是她想要的人,
是因為當這個人不在她身邊的時候,她會感到「寂寞」。
我會容易釋放好感,不掩飾我對人的欣賞,也會有自導自演加自high想像。
往往,稍縱即逝。和異性交往,不久之後也會分手,原因很多。
有的,是真的很喜歡,可是他不在身邊的時候,我也不會挺想他的。
下午時候跟佩君姊在看惡作劇之吻,她說:愛情是不能靠著感動去支撐的。
所以阿金的付出,得不到回報。我曾經,也像湘琴ㄧ樣的利用阿金。
以為可以忘記,以為可以把感動當作愛情,卻發現根本行不通。
另外,在直樹拉著湘琴跟才叔請他把女兒交給他說的話,
佩君姊也提出一個問題:你怎麼會知道那個人,就ㄧ定是你要共度ㄧ生的人?
我也不知道,這個問題很難。
以法律上來說,條件,就是未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。
所以,任何擇偶條件,其實都是充滿不確定性的話語。
共度ㄧ生,多麼沉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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