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早上起來,發現脖子和鎖骨正中央,莫名其妙長了一顆痣!!
一個晚上而已喔!我確定以前沒有它的存在耶,太誇張了!
實在太好奇了,上網拜請知識家,眾說紛紜下最扯的是說,那是顆:自殺痣="=
阿娘喂~呸呸呸....



最近看了好多怵目驚心的社會新聞,心裡默默的替這些不幸的人感到悲哀。
舉凡土城屠夫之妻磨刀霍霍向枕邊人,卻也沒設想在旁的孫子,那種衝擊情何以堪?
同樣的例子也發生在永和,長期失業的丈夫發病狂砍髮妻,小五的女兒全程目睹。
這又何嘗不是另一種殘忍的暴力傷害?孩子終究是無辜的。

另外也不少會生卻不會養的荒唐父母,前陣子哄騰一時的水煮嬰兒,不知道是該喜還是該悲?
這樣的家庭環境,也許離開對她還算是一種救贖吧!
還有因為嬰兒哭鬧不休,就拿啤酒灌她的傻事,不如直接餵她砒霜算了!
她一輩子都不會哭鬧了不是嗎?

再說這些天鬧很大的新聞,姦殺國中生泯滅良性的青年,父母在做些什麼?
為什麼要讓這樣沒有人性的畜生,胡亂的為非作歹呢?
因為長期失業就隨機殺人,求改運的愚蠢想法,是誰告訴你的?也該照照鏡子是不是被撒旦附身了。
我不懂,台灣的法律一點也不民主,簡直都是拿來保護壞人的啊!
為什麼納稅人要繳錢,給這些不是人的混帳苟延殘喘的浪費資源?
人權團體憑什麼要求這些人的人權?被害人就是活該倒楣沒有人權?


嘖嘖嘖...我也應該去競選個什麼立委,主張修法把那些強姦、殺人等罪大惡極的條文,
都些改成一次死罪,淨化壞人的基因,也許希特勒也會贊同我這種想法吧!噗~



好吧!以上是我憤世嫉俗的胡亂發洩,梁朝偉在無間道裡說的那句話不中肯。
應該改成:我也想做一個看起來像好人的壞人。
因為好人不一定會有好報,壞人幾乎不會有壞報。橫批:有錢萬事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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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nelycat5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