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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樣的狀況下,會對自己愛的人說:「如果你有遇到(條件)更好的人,你就去吧!」
怎麼,捨得放手呢?是因為,不夠愛嗎?還是因為,太愛了呢?
我說不出口,但我是那種假大方的人,然後讓自己內傷。


喜歡看星座配對,參詳各星座的喜惡,以便屆時遇到了喜歡的人,有個好對策。
但實際上,真正的配對似乎並不照著這個理論在走,而且還悖離了看似最合乎邏輯的機率。
遇到了速配指數高的對象,就是「對的人」嗎?
茫茫人海之中,你又如何知道這就是你想等的那個人?


最近,我是這麼解釋這個想法的。


兩個人的相遇,是因為頻率的相近,無論是相似或是互補,總有一味兒特相投。
但並不表示,這兩個人就是彼此的Mr.Right。
兩個人的相處,才是真正考驗著是否為對方值得付出的那個人。
就如同奇美的廣告所說:「另一半愛妳的可愛是幸福,愛妳的不可愛是奢華的幸福。」
能為對方包容(不是容忍),能欣賞他的優點,能良性溝通癥結,畢竟是不同的個體,
有不一樣的認知也是理所當然的,如何能相互磨合,找到那個平衡的共同點,
正是讓彼此更趨近於雙方「對的人」的角色。


所以,「更好的人」不代表就是「對的人」,因為愛著所以要讓對方更幸福,
而不輕言放棄還能努力的空間。但倘若另一方已經放棄了經營的動力,
就代表這個人已經不是值得花時間,觀察他是否為「對的人」。
套句很久之前在怪頭兒網誌看過的一句話:「把時間留給對的人。」


哈!又不是什麼愛情專家,說說自己想法罷了,看看就好囉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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