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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處台灣,一年四季裡就有多到數不清的節日名目可以慶祝、送禮,光是情人節起碼就要過上兩個。

中國情人節七夕剛過,一堆陷入熱戀的、剛分手的莫名奇妙都要選這天...

最誇張的應該是某新婚夫婦,老婆因為老公沒有特別送禮而鬧自殺的新聞。

網路是這麼盛傳一句話:嫁對好老公,每天都讓妳像過情人節。

於是乎,我有感而發。

 

 

結婚三年,為了節日讓我大動肝火的,大概是第一次結婚週年。

此後,不知道是山姆可塑性強,還是我調教有方XD(其實自己心態調整也很重要)

很少再為什麼節日鬧得不愉快,因為我們的共識是─過好平常日子比節日更重要!

 

與其一年到頭我眼巴巴的望著節日卡片,不如平日給我一張關心的小紙條,

與其在節日掉入商人陷阱,不如平時就帶把花回家。

除此之外,他做得更多。我很開心我嫁對了好老公。

儘管山姆是家裡經濟支柱,家務事也從不旁貸,收拾廚房殘局、出門順手倒垃圾,

我的藥盒罄空了,隔天起床一定是滿的。蟑螂肆虐時,也有他英勇救美XD

闖禍出包的時候,他不開口責難,只是幫忙想怎麼收拾,還謝天謝地沒有大礙。

不管煮什麼菜色,喜歡不喜歡,他都乖乖吞下肚,好吃的(喜歡的)還會大力讚揚!

帶孩子脾氣暴躁的時候,他識相的把孩子帶走,給我空間兜一兜。

想和朋友聚會、回娘家,絕對排出時間奉陪到底,不讓我落單。

 

他做的還有好多,讓我覺得每天都在過情人節。

 

當然,在婚姻裡我是一直存著感謝的,也有居安思危的意識(這麼好的男人也怕被人覬覦啊...)

我們不能保證能這樣一直到老,但在我的人生中,有過這樣的幸福光景,已經是種福報。

愛這個字的意義,他用行動告訴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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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nelycat5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